抽獎活動的條款及細則

參加資格

凡符合以下所有規定的人士均可參加抽獎活動:

  • 持有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香港永久性居民;
  • 於登記參加抽獎活動時已年滿18歲;及
  • 已於或將於2021年9月15日或之前於香港完成接種兩劑*由香港政府推行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下的新冠疫苗,包括已在抽獎活動公布前完成接種兩劑新冠疫苗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兩劑疫苗均須在香港接種。
* 如任何人士曾染上2019冠狀病毒,他們在已完成接種一劑新冠疫苗後,在滿足上述其他條件下將同樣符合資格。

東瀛遊旅行社有限公司(「東瀛遊」或「主辦單位」)及其附屬、聯營及關連公司的僱員可與其他香港市民一樣參加抽獎計劃,機會均等。

參加辦法

合資格參加者必須在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9月15日下午11時59分期間透過抽獎網站(「抽獎網站」)使用電子登記表格進行登記,以參加抽獎活動。合資格參加者必須提供其香港身份證號碼(英文字母+數字)、香港流動電話號碼、及電郵地址作為登記。同時,合資格參加者必須同意本抽獎活動的條款及細則個人資料收集聲明私隱政策聲明 ,方可登記參加本抽獎活動。成功登記後,每名合資格參加者可獲得一次抽獎機會(以香港身份證號碼作辨識)。任何重複登記將不予受理,並不會獲得更多抽獎機會。

抽獎日期及公布得獎結果

主辦單位透過專業電腦系統以隨機形式於2021年9月23日抽出得獎者;得獎結果將於2021年9月24日在抽獎網站公布,並於2021年9月28日在星島日報及英文虎報刊登。所有得獎者將以登記時提供的流動電話號碼(透過電話方式)或電郵獲個別通知。

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即香港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將就抽獎活動的關鍵流程及系統管理進行程序審查,抽獎過程並經香港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的代表見證。

領取獎品

每名得獎者必須按照主辦單位所提供的指示親自領取獎品。於領取獎品時,每名得獎者必須向主辦單位證明其已符合資格,包括出示香港身份證正本及香港衛生署發出的新冠疫苗接種記錄正本及/或電子記錄,並須同時向主辦單位提供書面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向政府核實相關接種疫苗的記錄。得獎者需提供電話號碼及出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身份證號碼必須與登記的資料相同。

得獎者不可要求將獎品改為現金或其他禮物、授權任何其他人士領取獎品、或將獎品轉讓給其他人。

如果參與者(即使為中獎者)不符合參加資格或未能提供上述證明,東瀛遊將取消該參與者的中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或對該參與者承擔任何責任。東瀛遊保留收回已送出獎品的權利。

一般事項

獎品之使用詳情,請參閱其背後之條款及細則。

東瀛遊擁有全權及絕對酌情權根據上文釐定參加者是否符合資格參加本抽獎活動。如任何一名成功登記者被發現不符合資格參加,或違反本條款及細則,東瀛遊保留取消參與此計劃資格的權利。 如有任何舞弊或欺詐行為,東瀛遊將即時取消參加者的參加資格及保留追究之權利,東瀛遊保留因參加者被取消資格而收回有關獎品之權利。

參與者於抽獎網站遞交的資料如有任何錯誤,將不能再作更改、刪除或重新提交。所有資料均以首次登記之紀錄為準,任何重複、錯誤或不完整的資料將被視作無效。若參與者所輸入之個人資料/聯絡方法不實或不正確,導致參加者無法收到得獎通知,東瀛遊概不負責。

東瀛遊概不就以下事宜負責:
  • 提交的訊息丟失、延遲或誤導、遺漏、虛假、無法識別或損壞;或
  • 電話、計算機或互聯網網絡、服務、服務器、系統和/或技術的任何問題或技術故障導致參與者的全部或部分訊息或通知的操作或傳輸延遲、中斷或失敗。
有意參加者於接種疫苗前應先諮詢專業醫療建議。涉及抽獎活動的各方(包括但不限於主辦單位、贊助單位、集團及彼等各自的集團成員公司、聯營公司、股東、董事、高級職員、僱員、代理及顧問)概不對合資格參加者或任何其他人士因新冠疫苗接種或入境或逗留香港或參與或贏得抽獎活動而產生或蒙受的任何損害、損失、申索、責任、死亡、醫療狀況、成本或開支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

若宣傳資料所載資料與本條款及細則有任何歧義,概以本條款及細則為準。

抽獎活動於香港舉行,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號碼為:54536。本條款及細則須受香港法例規管及按其詮釋,每名合資格參加者接受香港法院的專屬司法管轄權管轄。

除合資格參加者及主辦單位外,概無人士根據《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將擁有任何權利執行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任何條文的相關利益。

如有任何爭議,東瀛遊保留最終決定權。